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顶山第三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项目编号:STZX-2015-1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岐云丽
项目联系电话:13937573252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安路中段路东
联系方式:岐云丽 1393757325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思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琳 1891035590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汉威国际广场四区4号楼7M层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社会资本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有良好的服务能力和信誉,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2、境内企业应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正式有效的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专业);境外企业应具有类似的运营资质;3、近三年具有在污水处理方面具有突出运营业绩,以项目合同和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为准;企业拟任用经营管理、技术管理负责人须具备相应的从业经历和业绩;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偿债能力,注册资本(实缴)或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以经具有合法资质第三方最近一年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5、参与本项目投标所采用的技术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有自己的专业人员,能够独立完成项目施工和运营;6、有充足现金参与设立项目公司,有能力为项目公司对外融入较低成本(≤6%)的资金,以有效证明为准;7、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证明;8、具体事宜以招标文件为准。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根据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中各方承担的义务,至少有一方具备本款上述条件;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540.8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30 至 2015年11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豫达未来大酒店会议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详见附件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