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龙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玉龙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仪器设备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局(采购人)的委托,对 玉龙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仪器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K2015009
1.2 项目名称:玉龙县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试点项目仪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1.3 采购预算:141.8509万元。
1.4 采购内容: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 | 数量 | 单位 |
1 | 脱毒马铃薯原种组培实验室设备 (含部分小型农业机械)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批 |
2 | 土壤肥料化验室检测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批 |
3 | 乡镇农科站基础检测仪器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1 | 批 |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所有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维保服务等所有费用,详细技术参数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招标人不接受漏报采购产品的投标文件。
1.5 项目实施地:玉龙县农业局及玉龙县16个乡镇。
1.4 供货期:投标人自报供货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按照政府采购法第22条关于供应商资格的规定外,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经营范围与所投主要设备的内容相符,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应具备有效的许可证或资质证;
2.3 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的,必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指:招标内容中除办公自动化设备外,投标人报价单价≥2000元的所有产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并且必须在授权书中提供制造商相关部门联系电话,以便评标委员会对于授权书的真实性进行核查;
2.4 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生产、配送和服务要求,能够独立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2.5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1月03日至 2015 年11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服务股)获取招标文件。
3.2 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3.2.1 公司介绍信和能证明报名人是本公司人员的有效证件(本年度公司为职工依法缴纳社保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
3.2.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3.2.4 税务登记证(原件)
3.2.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2.6 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3.2.7 法人身份证(法人亲自报名的)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的)
上述证件同时提交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一套留存(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的供货商参加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
4.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5 年11月 24 日 9 时 00 分至 2015 年11 月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5 年 11 月 2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丽江市玉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和玉龙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招标人不承担其他网站上的信息真实性。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农业局
地 址:丽江市玉龙县
联系人: 王勇 联系电话: 13908884690
集中采购机构: 玉龙纳西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丽江市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杨茂生 联系电话: 0888—5394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