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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国道至龙门沟村公路改建工程、正南公路至西石门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1: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受灵寿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7国道至龙门沟村公路改建工程、正南公路至西石门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7国道至龙门沟村公路改建工程、正南公路至西石门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JSJSA-2015-5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书慧

项目联系电话:829683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寿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灵寿县古城东路218号

联系方式:周书慧 829683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金盛嘉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郝媛媛 电话:15633868293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新华区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7国道至龙门沟村公路改建工程、正南公路至西石门村公路改建工程施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2)具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外省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备案;(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注: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以下证件原件和一套加盖单位红色公章的复印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外省企业需提供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出具的进冀备案证明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需提供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证明);(4)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廉政查询通知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0.47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11:21 至 2015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及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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