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周边楼宇亮化与景观照明设施(GXHY-2015-107)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周边楼宇亮化与景观照明设施(GXHY-2015-107)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贵港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审批的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编号:6061)批准,现就2015年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周边楼宇亮化与景观照明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2015年贵港市新世纪广场周边楼宇亮化与景观照明设施
二、项目编号:GXHY-2015-107
三、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贵港市行政中心大楼及中银大厦楼宇亮化设施设备采购一批 ;
B分标:中山路(金港大道~文华街)景观照明设施、新世纪广场南侧绿化树木夜景亮化设施及新世纪广场草坪灯设备采购一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政府采购预算价:A分标:人民币壹佰玖拾贰万叁仟肆佰元整(¥1923400.00);B分标: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贰仟捌佰元整(¥2232800.00)。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国内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投标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4、本项目接受联合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正常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3、售价:招标文件费250.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如为委托代理人前来时必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明确委托权限、时间);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齐备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23日上午9时00分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开标,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以下证件:①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帐底单原件、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告知书原件,属复印件的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依时到达参加开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 )、贵港市财政信息网(http://zfcg.ggcz.gov.cn/)。
十一、业务咨询:
招标人:贵港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 地 址:贵港市金港大道财富中心11楼1122室
邮 编:537100 邮 编:537100
联 系 人:卓生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775-4582812 电 话:0775-4269333
传 真:0775-4582966 传 真:0775-4269333
十二、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775-4555290
广西鸿业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