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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交通运输局的尉氏县2014年第三批桥梁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1: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尉氏县2014年第三批桥梁建设项目第二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尉氏县2014年第三批桥梁建设项目己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尉氏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由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处理招标中相应事宜。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第二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2 项目编号:尉财采2015093)号 ;

2.3 建设规模:2座桥(文家桥,桥宽7米,桥长26米;水黄桥,桥宽7米,桥长26米);

2.4 建设资金:约110万元;

2.5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含图纸变更)范围内的全部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证、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应具有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原件(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 11 2 日至2015 11 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3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尉氏县城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西二楼)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必须在两个月有效期内)等以上证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否则不予接受】。

注: 1、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尉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尉氏县福星大道天泰广场西邻开源机械厂院内三楼)。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尉氏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 系 人:耿女士

      话:13837889725                 话:158903137370371-23385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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