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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明辉?阿卡迪亚小区绿化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1-02 1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明辉?阿卡迪亚小区绿化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明辉?阿卡迪亚小区绿化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JTZB-GC-2015102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71-559669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信阳市

联系方式:姚先生 13939718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371-55966928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辉•阿卡迪亚小区绿化工程项目已经信发改投资【2008】418号文批复招标方案,招标人为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

二.项目概况

2.1建设内容:绿化工程项目

2.2招标范围:施工图所示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信阳市羊山新区。

2.4投资概算:约27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具备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

3.3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3.4 报名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 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段内);

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应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企业业绩、项目经理业绩。

备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单位有效印章的复印件一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等网上发布。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与地点

6.1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2日-2015年11月6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6.2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6.3招标文件800元;图纸及工程量清单7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
7.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时
7.4开标地点: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7.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139397181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3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371-55966928

 

                                         信阳市明辉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二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3.2 投标人具备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资质动态考核合格。3.3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3.4 报名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2012年10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3.5 投标单位应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开具时间应在发售招标文件时间段内);3.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02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红专路与经七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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