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永春县博物馆永春文庙大成殿四配、十二哲雕像和基座采购及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永春县博物馆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CXYC15134
二、项目名称:永春文庙大成殿四配、十二哲雕像和基座采购及服务
三、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交货期:在签订合同后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60 个日历日内货物全部送达、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五、交货地点:永春县桃城镇桃城路40号永春文庙内
六、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设最高控制价:人民币叄拾壹万肆仟圆整(¥:31.4万元);凡超过此最高控制价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七、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及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2 日起至2015年 11 月 9 日 17:30时(北京时间)截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索取招标文件,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务必于招标文件发售期满前向招标公司缴纳。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八、提交投标文件、样品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 15 :00 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 15 :00时(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温陵北路仁风社区办公楼二楼)
十一、投标文件、样品递交及开标地点:永春县八二三中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展览城二楼)
十二、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小黄,联系电话:0595-22507198、22507298(总机),传真:0595-22507398,邮箱:fjcxzb@163.com。
十三、开户行:泉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户 名: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9070 2100 1001 0001 4078 10
十四、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十五、本次采购拒收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十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十七、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永春县采购办。
福建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