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尚田镇畜禽排泄物清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奉化市尚田镇畜禽排泄物清理项目(重发) | |
公告次数:2 | |
发布日期:2015-11-02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奉化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同意,奉化市尚田镇人民政府现对奉化市尚田镇畜禽排泄物清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FHZFCG(2015)103D 二、采购内容:尚田镇41家养猪场(户)的粪便清运。养猪场(户)主要分布于杜家、方门、下畈、广渡等12个村,年存栏生猪约1.63万头,年产粪便约7000吨(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如中标人在年度考核中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且不支付余下的合同款。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供应商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经营范围包括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研发、生物有机肥加工、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制造、加工或类似内容。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2015年11月2日8时0分至2015年11月12日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采购文件的获取地点: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市西环路3幢1号3楼)购买。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将不予受理。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集中报名受理时间及地点(第一次报名时已报名单位无须重新报名): 1、集中报名受理时间:2015年11月10日8时0分至2015年11月12日16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集中报名受理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路277号裙楼4层);报名时须提供: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提供的以上证明文件需在有效期内,过期的文件无效。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以非现金方式交纳,形式:单位网银、转账支票、银行汇票或汇兑,账号:3901320209000042094,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奉化支行,收款人: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话、传真:0574—88589092,在2015年11月16日16时0分前须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达账户时间为准),并在汇款信息或转账支票中注明项目名称。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7日14时0分止;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10裙楼4层开标厅一),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7日14时0分;开标地点: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奉化市大成东路277号裙楼4层开标厅一)。 十、其他事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及“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fhggzy.gov.cn/”上公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两个网站, 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 相关内容须知:《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规范》、《奉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相关规定》http://www.fhggzy.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奉化市尚田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603250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邹先生 联系电话:0574-88513998
| |
公开阅览标书:尚田猪粪处理9.18_2015930112732.doc | |
附件:尚田猪粪处理11.3(备案)_201511282220.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