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新交辉15-014
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的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委托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的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工程的规模: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1标段(施工):1#、4#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2标段(施工):2#、3#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辉县市产业集聚区城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3标段(监理):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2、招 标 范 围:第1标段:1#、4#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第2标段:2#、3#楼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监理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上级专项加自筹资金。
4、工程建设地点:产业集聚区工业区西路以东,铁路支路以南
5、标 段 划 分:3个标段
6、工 期 要 求:510日历天
7、质 量 要 求:合格
二、对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于本单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印章的承诺书);(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日期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拟投入本项目项目总监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4)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有类似项目监理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日期为准);(5)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2、本项目施工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可以投保两个标段,但只能中取一个标段,若两个标段均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只能按照标段先后顺序选取一个标段中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凡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有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的企业,均可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不良记录在有效期内的除外。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02日至2015年11月06日 17:30。
2、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要求:必须先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投标人信息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并绑定CA数字证书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网上报名。具体步骤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右侧重要通知栏目内“投标人入库须知”和“建设工程项目网上报名须知”。
3、潜在投标人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373-3079562,联系人:陈先生、唐先生。
4、非投标人原因,导致网上报名未能成功的,在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经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认定并同意,可以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四、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09:00;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七、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监督电话:
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373-6233358辉县市房地产管理局:0373-6259424辉县市财政局:0373-6256274
招 标 人:辉县市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汪先生、葛先生 联系电话:0373-6228589、1583604974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85905、18303738086
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辉县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辉县市房地产管理局、辉县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