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准分子激光治疗仪采购
项目编号:QTCG-2015-18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广鑫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8985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千山路40号
联系方式:韩广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广鑫 0411-88898529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准分子激光治疗系统,1套(包括:准分子激光主机,1台;角膜地形图仪,1台;全眼玻前相差仪,1台;角膜板层刀,1台)。
注:
(1)本项目投标产品允许投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
(2)具体内容、数量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2投标人须从事医疗设备经营行业满一年以上。1.3投标人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且其经营许可证的编码目录项目包含所售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对应的编码目录。1.4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1.5投标人为经销的须具备生产厂家(国内产品)或国内总代理商(进口产品)出具的产品代理资格的各级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2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403室(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各一套,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仅限于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201、202会议室,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广电中心北门西侧约100米)。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市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长兴街2-5号
邮 编:116011
开 户 行:中国银行大连沙河口支行
帐 号:286962738627
联 系 人:韩广鑫、李天宇
电 话:0411-88898529、88898528
传 真:0411-88898540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