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寨县水利局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鹿寨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GXJXZBNN(5B)2015-029-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敏杰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625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鹿寨县水利局
地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14号
联系方式:吴玉初0772-68227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敏杰0771-286258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四角村、鹿寨镇石路村。
建设规模:设计灌溉面积4160亩,其中:中渡镇四角村欣荣灌溉片灌溉面积1337亩;鹿寨镇石路村橙丰灌片灌溉面积1265亩;鹿寨镇石路村桂橙灌溉片灌溉面积1558亩。
交货地点:各个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管材采购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PE管及管材配件采购,采购总价约120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2标段: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镀锌钢管及管材配件采购,采购总价约100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由买方提前7天通知卖方后10个工作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4业绩要求:1标段:□无要求;■有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PE管及管材配件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2标段:□无要求;■有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镀锌钢管及管材配件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3.5其它要求: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3.6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3.8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多投多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管材及配件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JXZBNN(5B)2015-029-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桂发改农经[2015]1121号 批复了工程的实施方案,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厅、财政厅 以 桂发改投资[2015]58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农[2015]81号、桂财建[2015]92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鹿寨县水利局,招标人为鹿寨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柳水招标备案【2015】51 号,现对该项目的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分别位于柳州市鹿寨县中渡镇四角村、鹿寨镇石路村。
建设规模:设计灌溉面积4160亩,其中:中渡镇四角村欣荣灌溉片灌溉面积1337亩;鹿寨镇石路村橙丰灌片灌溉面积1265亩;鹿寨镇石路村桂橙灌溉片灌溉面积1558亩。
交货地点:各个工程项目建设地点。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次管材采购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PE管及管材配件采购,采购总价约120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2标段:广西鹿寨县2015年规模化节水灌溉增效示范工程镀锌钢管及管材配件采购,采购总价约100万元(详见采购清单)。
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由买方提前7天通知卖方后10个工作日内。
承包方式:单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PE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2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镀锌钢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3.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4业绩要求:
1标段:
□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PE管及管材配件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2标段:
□无要求;
■有要求:近3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3年内)具有镀锌钢管及管材配件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5其它要求:
3.5.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5.2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3.6 本次招标不接联合体投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3.8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并且可以多投多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 11 月 9 日至2015年 11 月13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下同)。
(2)发售地点: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发售人姓名:唐华丽(以实际发售为准)
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打印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4.4招标人定于2015年 11 月 13 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定于2015年 12 月1日10时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广西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鹿寨县水利局
地 址:鹿寨县鹿寨镇建中东路14号
邮 编:545600
联系人:吴玉初
电 话:0772-6822772
传 真:0772-6823637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望州南路110号中路交通小区2栋2单元702室
邮 编:530023
联 系人: 赵敏杰
电 话:0771-2862585
传 真:0771-2862585
电子信箱:gxjxgs5bzb@163.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柳州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2-2856342
招 标 人:鹿寨县水利局(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一五年十月 三十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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