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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象州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2015]象州施GZ第32号)的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7: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象州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象州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5] 象州施GZ第32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惠鑫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8078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州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象州县人民政府办公楼三楼

联系方式:孙如珍 0772-43696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惠鑫 0772-4280780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政和路北88号硅谷大厦2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施工招标

用途: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建管﹝2013﹞17 号)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 号文除外)。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3.3近三年无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指农民工工资拖欠或劳资纠纷、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诚信黑名单或被处于停止招投标活动处罚期间、履行施工承包合同中发生诉讼或仲裁且败诉等行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6.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29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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