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东莞市公安局毒品检验设备采购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公安局毒品检验设备
采购结果公示
双击鼠标自动滚屏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毒品检验设备
采购编号: 东采公〔2015〕953号
评审日期: 2015年10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5年10月20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药监注册证》。 4、供应商为尿检试剂制造商的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尿检试剂代理商或经销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含3类6840体外诊断试剂经营许可)。(注):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项目负责人: 钟建威
联系电话: 22805698
包号 分包名称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A   2015年10月16日 0.0 无中标供应商(到投标截止时间只有一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  
评标小组:石明岩、李春娜、邹应责、杨素云、梁满成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