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排爆设备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7: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东莞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东莞市公安局排爆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120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排爆设备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26,000.00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⑥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9日 08:30至2015年11月18日 17:30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0元(人民币)(仅受理“银联”标志的借记卡刷卡缴费),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 14:30 十一、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5年10月29日 至 2015年11月04日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 地址: 东莞市东城南路3号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23055979 传真: 23055979 邮编: 523009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 联系人: 彭小姐 联系电话: 27226636 传真: 22805038 邮编: 523009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彭小姐 联系电话: 27226636 附件:一:委托代理协议: 1.东莞市公安局排爆设备(委托协议).pdf 二.招标文件: 东采公〔2015〕1120号采购文件.doc 发布人: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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