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招标公告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城市管理局的委托,就“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379号
二、招标货物名称: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
包括:一期工程投放自行车1000辆,锁车柱1200个,建设公共自行车站点50个等;5年运营维护管理。
采购预算价:9043600 元。
以上为一个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10月30日—2015年 11月1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及投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205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投标截至。
2015年11月24日上午9:30开标。
七、开标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商丘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唐先生13598335999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宋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808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合法经营权,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括公共自行车系统研发、销售、运营、服务等内容;具有良好企业信誉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用户证明。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制造商销售授权书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设备票据或租赁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相关技术人员证书);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承诺书;
6、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制造商销售授权书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7、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并且具有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的成功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和用户证明。投标单位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公共自行车系统的制造商销售授权书和质量保证承诺书。
8、投标时提供样品自行车一辆和和锁车设备一套;
9、无线通讯控制器必须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原件或公证件;
10、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服务器提供三年国家信息中心涉密数据恢复服务(在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信息中心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数据恢复授权);
11、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