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于2015年10月10日 就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 东采公〔2015〕913号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91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960,000.00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广东安顺机械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王哲夫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路232号华海大厦B座2503-2503A 六、报价明细:
七、评审日期:2015年10月10日评审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一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朱雷 成员: 朱雷、黄汉文、王国和、虎长水、姚伟 八、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九、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89811408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89811408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22805698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22805698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东采公〔2015〕913号采购文件.doc 发布人: 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 2015年10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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