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武邑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武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邑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邑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
项目编号:H-ZC-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银姗
项目联系电话:0318-71799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邑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衡水市武邑县建设西路82号
联系方式:张方正 0318-57292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衡水正邦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银姗 0318-7179968
代理机构地址: 0318-717996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项目概况:武邑县污水处理厂位于武邑县城北部,106国道南侧,占地40.5亩,承担处理县城生活污水。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3万立方米/日,污水经处理后外排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2、运作方式:武邑县污水处理厂TOT项目,将由中标人成立项目公司,在规定期限和服务范围内,自行承担风险和费用,运营、维护武邑县污水处理厂,向社会公众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收取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将污水处理厂的全部资产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并保证能正常运行。本项目转让价款为3505万元,投标人须竞标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特许经营权年限。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最高1.15元/m3。特许经营权年限: 最高25年。
3、招标范围:通过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项目合作伙伴。中标人和县政府或其指定部门签订合同,并在武邑县组建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向产权人购买污水处理厂中标年限内的经营权,负责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设备更新,在经营年限内经处理后的污水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标准。
政府或其指定部门将与项目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费用、责任和风险。项目公司负责武邑县污水处理厂运营、维护和升级改造;并取得污水处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终止时,项目公司应将武邑县污水处理厂的所有资产、使用权无偿、完好、无债务、不设定担保地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部门。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伍仟万元(¥50,000,000)或等值外币;3、投标人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前近一年的净资产规模不得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4、投标人具有2个(含2个)以上已建成并正在运营的单体规模为3 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包括:BOT、TOT、委托运营等模式)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7、报名时须提供如下资料原件和A4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交给招标公司否则不接受报名。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b. 具有2个(含2个)以上已建成并正在运营的单体规模为3 万吨/日及以上的污水处理厂项目业绩(包括:BOT、TOT、委托运营等模式)提供合同原件; c.税务登记证;d.组织机构代码证e.法人授权委托书;f.被授权人身份证;g. 提供近一年(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h.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8、投标人提交的报名资料均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名资料中所要求的单位公章是指供应商的行政公章,其他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武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