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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通许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7: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本招标项目为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通许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招标人为通许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通许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62)号

3.建设地点:通许县大岗李乡、邸阁乡境内。

4.建设工期: 90日历天/标段

5.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通许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计划分十九个标段。

标段序号

标段名称

建设内容

第一标段

任祥村、三王村、杜庄村机井工程

新打井87眼,维修井14眼,计101眼;井台101座;井堡101座(刷乳胶漆);井标识牌101块。

第二标段

寇村、田庄、陈村、刘寸岗村机井工程

新打井83眼,维修井15眼,计98眼;井台98座;井堡98座(刷乳胶漆);井标识牌98个。

第三标段

邸阁村、赫庄村、冯庄村、李菜园村、代庄村、东时村机井工程

新打井77眼,维修井11眼,计88眼;井台88座;井堡88座(刷乳胶漆);井标识牌88个。

第四标段

任祥村、杜庄村地埋线工程

地埋线31426米;标识桩80个。

第五标段

寇村、田庄村地埋线工程

地埋线32190米;标识桩80个。

第六标段

三王村、东时村、陈村、刘寸岗村地埋线工程

地埋线34532米;标识桩80个

第七标段

代庄村、邸阁村、李菜园村、冯庄村、赫庄村地埋线工程

地埋线36531米;标识桩80个。

第八标段

任祥村道路工程

1、2、3号机耕路:3497米;道路标识牌3块;项目区标识牌1块。

第九标段

任祥村、三王村道路工程

4、5、6号机耕路2647米;道路标识牌3块。

第十标段

三王村、杜庄村、寇村道路工程

8、9号机耕路2847米;道路标识牌2块。

第十一标段

刘寸岗村、陈村道路工程

7、10、11、12号机耕路2618米;道路标识牌4块。

第十二标段

刘寸岗村、田庄村道路、清淤沟、桥梁工程

Ⅲ—1、Ⅲ—2号、13、15号机耕路:3425米;道路标识牌4块,清淤沟 2265米;桥5座 ,桥标识牌5个。

第十三标段

李菜园村、冯庄村、邸阁村、代庄村道路工程

Ⅱ—-1号、14号机耕路: 3424米;道路标识牌2块。

第十四标段

机井设备及安装(全部项目区)项目

机井设备287套;井堡控制箱287个。

第十五标段

变压器设备及安装(全部项目区)项目

变压器27(台、套);变压器房27座,变压器房标识牌27个;变压器安全警示牌27块。

第十六标段

任祥、三王、杜庄(87眼新打井)地埋管工程

地埋管长:27223米;给水栓:640个。

第十七标段

寇村、刘寸岗、田庄、陈村(83眼新打井)地埋管工程

地埋管长:26858米;给水栓:633个。

第十八标段

邸阁村、赫庄、代庄、李菜园、冯庄、东时村(77眼新打井)地埋管工程

地埋管长:28148米;给水栓:659个。

第十九标段

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通许县2015年田间工程建设项目监理

7.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8.建设规模:规划耕地面积1.7233万亩

9.建设总投资:约2585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第一、二、三标段:

(1具有凿井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

第四、五、六、七标段: 

(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第八、九、十、十一、十三标段: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第十二标段: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

(3)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四标段:

(1)注册资金不得低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

(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生产厂家须具有产品生产许可证且具备招标货物的生产、销售及安装调试能力;

(4)具有行业产品质量检测证明资料;

(5)本标段不接受销售商和代理商投标。

(6)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五标段:

(1)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电监会颁发的电力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4)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标段不接受非专业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及其他非专业电力工程施工企业增项电力施工资质的企业投标。

第十六、十七、十八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PVC管道生产及安装;

(2)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PVC管道)

(3)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十九标段: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任项目总监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2.3、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2.4、施工标段投标人均须提供近两年经律师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2.5、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要求报名及开标时间都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注:

(1)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由投标单位自行拟定;

(2)每个投标单位只能就以上标段其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3)开标时第一标段至第十九标段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必须携带有效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到场。

(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报名须知:

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第一、二、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或项目经理证及安考证、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四、五、六、七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考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八、九、十、十一、十三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考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二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考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四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厂商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测证明、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五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及安考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考证、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六、十七、十八标段: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项目负责人无在建承诺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第十九标段监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证、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企业类似业绩、财务审计报表、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证件携带原件供查验、留两套左侧胶装成册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提供的报名资料如未按要求装订,招标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5年 10 月 30日到2015年11月6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3.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每份售价1000元,招标图纸另售,监理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3注意事项
5.3.1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5.3.2投标人持转账凭证到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财务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附在投标文件中。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号上午9:00时。

5.2递交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通许县行政路东段路北,人民体育场对面)。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许县实施全国新增500亿公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项目建设办公室  

联系人: 司先生                       

联系电话:13938622911                              

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0371-55176528  、18739973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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