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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8: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已由  河池市水利局文件河水技2015 57号文、河水技2015 60号文批复项目初步设计,河池市水利局以河水计划201419号文、河水计划〔201517号文下达了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工程投资计划为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概算总投资1069.92万元,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投资345.29万元。项目法人为南丹县水利局,招标人为 南丹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河水招标备案〔2015 62,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南丹县八圩乡、南丹县吾隘镇。

建设规模:I分标: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497.74万元,II分标: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合同估算价645.77万元;

I标段计划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12 1 日,完工日期为2016 2 28日,计划工期3个月。

II标段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II标段承包方式:单价承包,实际结算按供货为准,免费送货上门(负责装卸),本项目仅采购货物,不包括安装及消毒。

    招标范围:南丹县八圩乡及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管材采购等。(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划分为两个标段,I标段计划工期为:三个月II标段计划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并接到招标人通知10个日历日内

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I标段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施工具体施工内容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水源引水前池、厂区净化系统一套(反应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各一座)、一级加压泵站、加药消毒间各1间、高位水池1座、二级加压泵站2座、30m³调节池2座、及输配水管网工程等。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包括(1)厂区工程:新建管理房、消毒间各一间,均为砖混结构,平屋顶,总建筑面积20.48m²,层高3.3m,消毒间配套消毒设施。新建300m³水池一座,钢筋混凝土结构,池底高程280.00m,水池外径7.3m,池深4m。(2)重建山溪水100m³集水池一座,为旧水源点集水池。集水池为矩形钢筋混凝土结构,尺寸为6.2m×6.2m,池深3.5m。(3)纳合水源取水点处新建C20砼拦水坝一座,拦水坝为重力式溢流坝,坝顶高程为521.50m,坝高4.50m,坝长20m。(4)架设120m低压(BLV-25mm2)输电线路。 

II标段南丹县八圩乡抗旱应急供水工程、南丹县吾隘镇抗旱应急供水工程管材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包括:DN200热镀锌钢管9662mDN150热镀锌钢管6788mDN125热镀锌钢管6382mDN65热镀锌钢管2909mDN50热镀锌钢管915m、镀锌钢管DN150mm 1840m、无缝钢管DN150mm 3978m、无缝钢管DN200mm 200m管材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3. I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或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级或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级或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提供投标人的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投标单位和法人代表不能有行贿犯罪记录。

3.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理评标价法评标。

4. II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4.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镀锌管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同类型镀锌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
4.2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4.4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201211月~201511月)具有镀锌管材生产销售及运行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
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②合同履约验收报告(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和用户对运行情况的证明材料。
4.5其它要求:

4.5.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认证证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被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的产品,必须附)、强制认证证书(国家规定强制认证的,必须附)、质量检验报告等证件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4.5.2招标人约定:截至开标之日起1年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由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发售时间:2015 11 4 日至 2015 11 10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5.2 (Ⅰ标段)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投标人在检察院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无犯罪记录告知函。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Ⅰ标段)”,接收人写明“********日接收(Ⅰ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另外收取),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5.3 (Ⅱ标段)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打印件,本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原件开标评标时现场核查,上述密封材料不全或未按要求提供原件核查的,将拒收投标文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日递交(Ⅱ标段)”,接收人写明“********日接收(Ⅱ标段)”。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

5.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6.招标人定于20151110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7、(Ⅰ标段)其他事项

7.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2  2014年1月1后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自公布下文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9.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 2015 11 26 9 30 分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左边政府小区一排) 公开开标。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

地 址:南丹县城关镇民生路13

邮 编:547200

联系人:黎工                                         

电 话:0778-7976892

传 真:0778-7976892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原鸿福酒家)3

   编:530021

 联系人:梁工

   话:0771-5587475

   真:0771-5587475

   址:http//www.gxchengjian.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778--2303828

河池市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8--2290116

        

 招标人:南丹县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15 年 10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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