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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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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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教学专用仪器设备采购公开招标 |
二、采购项目编号:SHZB2015-3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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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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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万元) | A1 | 工具类设备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59.54 | A2 | 教具类设备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33.72 | A3 | 电器类设备1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13.13 | A4 | 电器类设备2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21.15 | A5 | 电器类设备3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34.0 | A6 | 实践中心实验设备 |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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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获取招标文件 |
1.时间:2015年10月30日8时30分至2015年11月11日16时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3014房间) |
3.方式:1、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2、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后果自负。 |
4.售价:每包200元。(购买招标文件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A1包:10000元,A2包:6000元,A3包:3000元,A4包:4000元,A5包、A6包:6000元。交纳截止日期为2015年11月11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账为准)提交。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户单位全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账号:376060100100168341 |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0分至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山东•济南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3014房间)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
1.时间:2015年11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济南市历下区奥体中心3014室(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济南)) |
七、联系方式 |
1.采购人: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地址:济南长清区大学路山东工艺美院(250300邮编)(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联系人:刘老师(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联系方式:89626175(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
2.代理机构: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市北区县(区、市)敦化路街道(路、乡、镇)138号号(村) 西王大厦23A01室 |
联系人:许铖铖 |
联系方式:15264153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