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及郑州市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及郑州市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及郑州市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
2.2项目规模: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改扩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6935.94㎡,新建建筑面积:18625.55㎡。郑州市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24164.60㎡,新建建筑面积:12188.20㎡,详细以招标文件为准。
2.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周期为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方案设计、建筑方案设计及相关设计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方案设计文件内容必须达到各设计阶段审批要求的深度,以及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规程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2.6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郑州市第八十四中学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
第二标段:郑州市永平路小学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
投标单位可对上述 两 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中 一 个标段。
2.7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机构,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履约、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09月0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规模的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不少于20000平方米,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合同原件或施工图审查合格证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2年09月0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类似项目规模的建筑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建设规模不少于20000平方米,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出示合同原件);
3.4潜在投标人须先到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办理《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方可参与报名;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1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1.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1.3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及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社保证明应是2012年10月1日以来)(注:投标单位拟派项目负责人一级建筑师证须注册到报名投标单位);
4.1.4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证明);
4.1.5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1.6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4.1.7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其它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交的资料。
备注:1、上述4.1.1~4.1.7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前,携带4.1款要求的资料,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2209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国家干线公路物流港建设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 徐老师 郑老师
电 话:0371-63976573 0371-63976168
传 真:0371-63976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