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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关于第六期路口智能信号灯、电警新增前端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5: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六期路口智能信号灯、电警新增前端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第六期路口智能信号灯、电警新增前端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BFZC2015-AG-03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标段划分及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进行采购;主要采购内容为智能信号灯系统前端设备、电子警察系统前端设备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扩容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含安装期);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十七条规定;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3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技术防范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3.4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高清电警抓拍系统、智能信号灯系统等)与投标相一致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3.5投标人必须保证与现有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及存储等系统无缝连接,互联互通;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单位应在报名时提供齐备的报名资料,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到宝丰县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统一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证明。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一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资料,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到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4.3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同报名时间;
4.4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5招标文件发售:500元/份,纸质文件,售后不退。
注:以上资料需携带的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2套报名,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7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宝丰县为民路18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宝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宝丰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5-3646343
地 址:平顶山市宝丰县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5-2565678 13393768422
邮箱:sxgcgl0375@163.com
地 址:平顶山市南环路公园南门嘉荷天城0326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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