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村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村室服务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正阳县彭桥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村室办公楼,两层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481.44㎡。
2.3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补遗等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2.4 工 期:45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建造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程序、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0 月 30 日至 11 月 5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其项目经理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建造师证件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3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含图纸),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方式
5.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5.2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5年11月 24 日16:00前(以银行实际时间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企业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到下面指定账户,以到账日期为准,凭银行转账凭证和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收据。退还时持交易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账户。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1715 0229 1906 4028 996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彭桥乡彭桥村村室服务项目投标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上午 9 时 30 分,地点为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正阳县彭桥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8839606166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郭女士
电 话:15093563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