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警用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SL201577-GP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秀芳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0190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
联系方式: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钟秀芳0769-22019033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的30天内完成供货
质保期: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少于1年
交货地点:东莞市公安局松山湖分局或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上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行政办公区B1栋二楼第一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5、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