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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前曹镇尹屯社区尹屯小学、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6: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平原县前曹镇尹屯社区尹屯小学、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平原县前曹镇尹屯社区尹屯小学、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设项目施工

2、项目编号:PYQC-37-1510-353

 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平原县前曹镇尹屯社区尹屯小学、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设项目,尹屯社区尹屯小学建设面积约为235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筑面积约为2352平方米,地上三层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清单及图纸。

 5、建设地点:平原县前曹镇

 6、工期要求:240日历日,2016年1月15日前完成主体。

 7、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8、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单位自筹。

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两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标段一、平原县前曹镇尹屯社区尹屯小学建设项目施工

标段二、平原县前曹镇邵庙社区林庄小学建设项目施工

   10、招标范围及要求:本次招标范围为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二、招标人:平原县前曹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13953463697 

   三、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巿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

联系人:杨静  13325117709  杨明  0531-86029860  86120787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实现项目顺利进行,项目经理从施工开始需跟进施工现场(保证每周跟踪现场施工至少六天)。

   3、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六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

6、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五、投标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6)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10)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六个月缴纳保险证明原件(须由劳动主管部门备案盖章,否则无效)

    (11)凡在平原县无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凡在平原县有正在承建项目的投标人应持有平原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无生产安全质量事故”证明。

(12)投标人加盖公章的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报名时以上证件必须齐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

    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节假日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巿泺源大街229号金龙大厦主楼11层山东华标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室)

    地址:平原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院内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00分-14时30分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原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政府采购网、平原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九、监督单位:平原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4-421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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