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附属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附属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乡县人民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县人民医院综合病房楼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新县交代【2015】150 号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如下:
一标段:建筑智能化工程、二标段:防护装修装饰工程、三标段:标示标牌制作与安装
2.4招标内容:
一标段:综合病房楼智能化系统工程(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有限电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系统集成等)
二标段:放射室防护装修装饰工程(CT机房、DR机房、肠胃机房等)
三标段:标示标牌制作与安装(楼顶发光字、楼道及电梯口标示标牌等)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内全部内容
2.6工期要求:一标段90日历天,二标段40日历天、三标段15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施工与设计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企业
3.5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3.6投标时需提供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投标人企业
3.5 提供生产厂家(厂家须具有卫生部射线防护器材防护质量监测中心颁发的检测报告单)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证书;
3.6投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所投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投标人须具有制作、安装、维修维护能力;
3.3投标企业需有标识标牌与发光字制作车间,便于加工制作及售后服务;(提供详细地址、厂区及设备照片资料)
3.4投标人
3.5投标时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料,以上证件及资料均验原件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复印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
5.2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份,二标段300元/份、三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及地点: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乡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0373-5599095
招标代理机构: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171号中原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24层
联系人:
电 话:0371-86552033
9、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新乡县财政局:0373-5589099 新乡县监察局:0373-5085770
新乡县审计局:18737378997 新乡县检察院:0373-5125292
新乡县人民医院
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