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30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BXK-151011
采购人全称: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61号 |
采购人联系方式: 车学东 0311-67803399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金利街与汇通路交叉口长宏大厦A1505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6535328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采购内容:一标段:全自动微生物鉴定及药敏分析系统、实时荧光定量PCR仪、PCR仪、凝胶成像系统、研究级体视显微镜、纤维分析仪;二标段:气相色谱仪、全自动凝胶净化-定量浓缩系统、动态试管检测仪、全自动固相萃取仪;三标段:氮气发生器、超高效液相色谱-四极杆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四标段:离子色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五标段:四元梯度高效液相色谱仪、四元梯度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六标段:荧光/磷光/化学发光光度计、凝胶渗透色谱-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质谱联用仪; |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采购用途:甲方需求 |
供货地点:石家庄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供货周期:签订合同后60个工作日 |
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如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所投设备的“制造厂家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书 (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产品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超过一家以优先接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的为准,不再接受其他生产商或代理、经销商报名); 投标人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厂家授权书”和厂家售后服务书面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每页加盖公章)到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报名。 |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鑫凯招标有限公司 (石家庄市金利街与汇通路交叉口长宏大厦A1505)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直接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标段(售后不退)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9:00(北京时间) |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四中路银河宾馆会议室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
项目联系人:何艳春 |
联系电话:0311-66535328 |
传真电话:0311-66535328 |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1-66535328 |
采购办投诉电话:0311-86688596 |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 |
报送时间: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