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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部分街路物业公司市场化管理到期重新组织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5: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部分街路物业公司市场化管理到期重新组织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部分街路物业公司市场化管理到期重新组织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CR2015G10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7061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道里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通达街414号

联系方式:徐铁智 0451-8483474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凯0451-51870612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 项目名称:部分街路物业公司市场化管理到期重新组织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CR2015G1073

三、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预算金额2800万元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七个标段

第一标段:高新区

第二标段:崂山路、洪湖路、东湖路、龙章路、融江路、龙湖路、滇池路

第三标段:阳明滩大桥、民主大街、双流路

第四标段:友谊西路、友谊桥、第一大道、群力大道、群力桥东引桥及引道、群力桥西引桥及引道、景江东路、上江街

第五标段:第四大道、第五大道、安阳桥、第七大道、景江东路、金江路、上江街

第六标段:友谊西路、第一大道、第二大道、群力大道、丽江路、兴江路、景江西路、朗江路、融江路、第五大道、第六大道、第七大道、龙柏路、燕山路、阳江路

第七标段:第四大道、第五大道、第六大道、第七大道、兴江路、景江西路、老机场路

五:服务时间:一年(一年后如服务达到用户标准要求,用户有权选择续签合同)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必要的资质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0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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