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中心医院消化内镜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心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连市中心医院消化内镜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心医院消化内镜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WJW2015102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波
项目联系电话:0411-8815619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中心医院
地址:大连市中心医院
联系方式:关毅84412001-838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波 88156193
代理机构地址: 大连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消化内镜系统2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二)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三)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四)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7.7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8:30 至 2015年11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资质原件、外地投标人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大连市中心医院门诊五楼小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8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