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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5: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莒南县大店镇宣文岭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代理人为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莒南县大店镇境内;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宣文岭村村内街道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4 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关施工业绩,投标人均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有自行协调村内施工现场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

 4、投标报名事宜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参加投标报名。投标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

(2)施工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法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5)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证书、身份证,凡提供的证件,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无效;

(6)企业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无行贿受贿证明(资格审查后由代理公司统一查询);

(7)外地企业进临沂必须出具进临沂备案证明。

以上资料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报名的单位,请携带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莒南县政务大厅五楼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段,支付方式为现金,过期不售,售后不退。并于开标将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账号转账到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账号:15-88110104001653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莒南县支行),投标保证金额为2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工程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或邮件形式(邮箱jrzb007@163.com)告知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5 112410 00 分。

    标书投送地点: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3 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15 1124 10 00 分。

开标地点为:莒南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的媒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市政府采购网、临沂建设工程标准造价暨招投标信息网、莒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莒南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8.本项目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 0539-8116058      

                       

 

 

 

 

 

 

 

 

 

 

 

 

招标单位:  莒南县大店镇人民政府

                  

                         代理单位   山东金日招标有限公司

                         日   期: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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