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农林大学高速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农林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速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速冷冻离心机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SXZB2015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斌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60011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农林大学
地址:福建农林大学
联系方式:刘老师 837469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蓝斌 0591-87600110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是否进口 | 最高限价 (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 | 高速冷冻离心机 | 1台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是 | 1130000.00 | 22600.00 |
1 | 2 | 总有机碳分析仪 | 1台 | 是 | |||
1 | 3 | 高压灭菌锅 | 1台 | 是 | |||
1 | 4 | 真空冷冻干燥机 | 1台 | 是 | |||
1 | 5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是 | |||
1 | 6 | 梯度PCR仪 | 1台 | 是 | |||
1 | 7 | COD分析系统 | 1台 | 是 | |||
交货及安装实施地点:福建农林大学(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 |||||||
交货期:若所投产品为进口设备,须在办理完免税证明之日起两个月内交货;若所投产品为国产设备,须在合同生效后一个月内交货。 | |||||||
付款方式:货到并完全安装、调试、试运行、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运行一个月后无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一次性付清货款(中标人须在申请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说明:如为进口设备,还须签订进口委托合同。进出口代理公司须为福建省内企业)(乙方须在申请第一次付款时出具全额发票。) | |||||||
注: 1、投标人须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人对本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功能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答复,说明是否能满足要求,该说 明可包括图片、说明书、技术特征、功能列表等,以便评委会能对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做出准确判断 和评估。 3、投标人应以包括产品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产品制造、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培训、关税(若有)、保修、检测费、外贸代理费(若有)、税金以及相关费用等一切费用。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5、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6、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项目已办理进口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7、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随时接受评委询问,并予以解答。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2)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制造商或供货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 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② 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⑤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本项目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名单中需包含投标人代表。)。(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6)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7)投标人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①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②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③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9)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目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注:① 投标人应在投标响应文件中作出是否符合资格标准中第七条、第八条要求的明确声明,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人提交以上证书或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非投标专用章或业务章等,以下同),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8: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