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公告 |
项目编号:中慧招字[2015]1029-1号 |
1.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经鲁环办函[2015]1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成武县环保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2015年成武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成武县各乡镇相关村庄;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 2.4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标段划分: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标段:污水处理站采购设备; 序号村庄名称建设地点采购设备1苟村集镇苟村集村污水处理200吨/日2白浮图镇白浮图村污水处理300吨/日3张楼镇小张楼村污水处理400吨/日4党集镇南王楼污水处理500吨/日5九女集镇九女集村污水处理500吨/日6南鲁集镇南鲁集污水处理500吨/日7天宫庙镇天宫庙村污水处理500吨/日8大田集镇田集村污水处理600吨/日9伯乐集镇伯乐集村污水处理600吨/日10汶上集镇汶上集村污水处理600吨/日11孙寺镇孙寺村污水处理600吨/日第二标段:污水管网工程,约83公里; 第三标段: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项目; 第四标段: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3本次招标第二标段、第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3.4本次招标第三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 |
4.投标报名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菏泽市中华东路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名。 注: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另行通知,获取地点为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武县环保局 招标代理机构: 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成武县南环路中段 地 址: 菏泽市中华路77号(金鼎凤凰城A座712室) 邮 编: 274200 邮 编: 274010 联系人:申先生 联 系 人: 包先生 樊先生 电 话:0530-8837106 电 话: 15305308845 13305306895 电子邮件: sdzhonghui@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