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副食品采购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4: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副食品采购框架招标(招标编号:HLZB-2015-10-18)已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委托,对该项目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进行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副食品采购框架招标。
二、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自筹。
2.2 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三、招标内容、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3.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标段,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副食品采购框架招标,包括肉类、水果类、蔬菜类及调料等。配送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条款及相关资料”。
具体配送数量按买方下达的配送计划执行。
3.2 供货总服务期:本项目为期三年。
3.3 配送地点及要求:需配送到我部指定地点,鲜肉类、水果,干果类、蔬菜配送,每天早上10:00之前送交指定地点,其他品种的供货时间由买方安排,投标人必须保证按要求供货,所供物品应提供检验、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所投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装卸、税费等全部费用。
3.4 采购量:由买方下达的供应数量计划(以实际用量结算)。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方式及资格要求
4.1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各位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4.2 投标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3、201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不亏损);
(2)投标人经营范围涵括招标货物,投标人必须是有相应生产能力或供货能力,有配送能力、有仓储能力且信誉良好的厂(商)家;投标人必须无食品卫生及食品安全不良记录,无违法犯罪记录。有自己的种养殖基地,提供无公害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大宗商品供货单、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4)具备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5)具备种养殖证或屠宰证和检验检疫报告。
4.3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5.1凡欲参加本标的投标人请于下述时间由委托代理人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下述地点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5.2出售时间: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11月6日9: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5.3出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6.1 投标申请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2015年11月23日9:00 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2 招标人于2015年11月23日10:00时在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国际机场客运公司办公楼三楼开评标室对本项目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仪式,并签名报到。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及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hlzb.com.cn/网站上发布。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韬萱 电话:0871-67113428 传真:0871-67113413
前台:0871-67113400 传真:0871-6711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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