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东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平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安全设施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东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
2.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DC2015-133
2.3项目概况:
2.3.1建设地点:位于东平县境内席桥—李范村、马庄—王仲口、银山—陆庄、州城—靳口、姜沟—旧县。
2.3.2 建设规模:项目共5条公路68.037公里。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标示、标牌、标线、示警桩、道口桩、防撞护栏、黄慢闪灯、地名牌、指向牌、里程碑、百米桩等安全设施及路面破碎清除,混凝土路面施工。
2.3.3计划工期:一标段为45日历天;二标段为60日历天。
2.3.4招标范围:东平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一期(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且兼投不兼中:
一标段为安全标示、标牌、标线、示警桩、道口桩、黄慢闪灯、地名牌、指向牌、里程碑、百米桩及防撞护栏等采购与安装;
二标段为路面破碎清除,混凝土路面施工。
2.5资金落实情况:财政性资金已落实。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一标段为629.888448万元;二标段为141.752363万元。
3.1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山东省外投标人须能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到其信息,并出具有效证明。
3.3本次招标各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2日至2015年 11月10日,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山东省外投标人须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有效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450元/标段/套,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23日14时00分,地点为泰安市泰山宾馆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人:东平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
地 址:东平县稻香街188号
邮 编:271500
联 系人:王主任
电 话:0538-2851300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迎胜东路自来水公司对面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於聃聃
电 话:0538-5052266
传 真:0538-5052266
电子邮件:puhuajigou@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文东支行
账 号:11008671214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