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2014年现代农业节余资金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正阳县2014年现代农业节余资金,已由正财字(2015)5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正阳县财政局,招标代理公司为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工程划分
2.1 项目名称:正阳县2014年现代农业节余资金。
2.2 建设地点:正阳县境内。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文件等所含内容。
2.6 项目概况:正阳县2014年现代农业节余资金安排在正阳县袁寨乡的单楼村、梨王村、齐庄村和皮店乡辛寨村永丰家庭农场实施,包含机井、机井配套、桥涵、坑塘沟渠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打机井50眼(单楼村2眼、梨王村40眼、齐庄村3眼、皮店乡辛寨村永丰家庭农场5眼)。
第二标段:机井配套设备及安装调试(单楼村2套、梨王村40套、齐庄村3套、皮店乡辛寨村永丰家庭农场5套,共计50套)。
第三标段:桥涵60座(单楼村10座,梨王村33座,齐庄村17座);疏浚沟渠10600米(单楼村3500米,梨王村2600米,齐庄村4500米);坑塘治理5口(单楼村4口,齐庄村1口)。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投标企业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且含有凿井资质二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2 第二标段投标企业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电设备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具有安装和调试生产能力。投标企业资质应在河南省水利厅进行信用备案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信用备案证明(可以是官方网络下载页)。
3.3第三标段:投标企业须是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一个投标人只能报其中一个标段。
3.6 购买的招标文件需与所投标段一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保证金:
4.1 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 2015年11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报名注意事项:
4.2.1 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经理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建造师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请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用信封密封后加盖公章后在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装入保密箱(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必须和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一致)。
4.2.2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还须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建造师证、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并与填写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登记表一起密封装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2.3 投标企业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所有证书、证明及证件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虚假材料,对其按无效投标处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4.2.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4.3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1万元,第二标段1万元,第三标段2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支票或汇款,需从投标企业的基本账户转账、汇款至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持到账凭证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财务室开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正阳支行
账 号:5230 1004 2712 011
或 收款单位户名: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驻马店分行正阳县支行营业部
帐 号:4100 1512 9100 5020 3989
(请务必在用途栏注明:正阳县2014年现代农业节余资金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16时(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退还时,授权委托人持中心收据和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账号到中心财务室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投标保证金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阳县政府网》、《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正阳县财政局
地 址:正阳县东大街8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396-893921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西三环与电厂南路交叉口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4号楼D座七楼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13223838916
正阳县财政局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