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印刷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SJSZC2015-G07
二、招标范围及形式:国内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2016-2017年度印刷定点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四、采购人名称:北京市石景山区财政局
五、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阜石路167号
六、采购人联系方式:68876148
七、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八、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九、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68878644
十、采购内容及用途及投标方资格要求:
1、采购内容及用途:
本招标项目是指印刷服务费用(单项或批量)在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本单位不能承担的票据、证书、期刊、文件、公文用纸、资料汇编、信封等印刷业务,采用本招标办法,选择定点企业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提供上述印刷服务。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第一包、第二包及第五包每家仅限投一包,否则其投标无效;投第一包、第二包及第五包的投标人可以同时投第三包和第四包。
第一包 普通印刷 中标人数量≤15家
第二包 快速(数码)印刷 中标人数量≤30家
第三包 信封类印刷 中标人数量≤5家
第四包 票据证书印刷 中标人数量≤5家
第五包 报纸印刷 中标人数量≤3家
注:以实际评标结果确定中标商的最终数量。
2、协议有效期:服务期限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所有投标人须具备有效年检的印刷经营许可证;
(八)投标人须具备邮政局颁发的信封生产监制许可证(仅适用于第三包);
(九)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含)以上国家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仅适用于第四包);
(十)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许可范围须包含出版物印刷业务(仅适用于第五包)。
十一、 购买标书时需携带: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二、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5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四、询标时间:2015年11月6日下午2:30
询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询标内容:对《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部分进行现场答疑。
十五、投标时间: 2015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0: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六、投标截止日期:
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不接受现场递交以外的投递形式,投标人采取其他投递形式致使投标无效,采购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现场递交系指投标人将投标文件直接递交给采购中心联系人,并签字确认)
十七、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八、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十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南路7号 邮政编码:100043
电 话:68878644
传 真:68878644
联 系 人:朱彦超
北京市石景山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