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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图书馆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30 10: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就其大连开发区图书馆上网行为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 FHZB-150707-135
二、项目内容:
上网行为管理设备
(具体要求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谈判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采购预算:25.8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单位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须具有至少一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至少一名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应的1年以上社保证明。
(四)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内(2012年1月至开标当日)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至少二项;
(五)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 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金州新区采购网(http://218.25.154.170:8088/tzhy/login.aspx)“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并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通过金州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管理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证明原件、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业绩证明原件(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供货合同为准)、外地供应商还需提供本地售后服务证明。上述资料要求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查为准),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购买谈判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时间:自2015年10月30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每天09: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在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详细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六、 谈判文件的售价:每套100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6日8:30—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区4,逾期不予接受。
八、谈判时间:2015年11月6日9: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大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大楼五楼)。
九、采 购 人: 金州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十、采购代理机构:大连泛华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 话:(0411)39788333
传 真:(0411)39788803-0
邮箱地址:871190606@qq.com
联 系 人:张宇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5-1号
开户银行及帐号:大连银行第二中心支行 803201209005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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