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公安防暴声光装备一批采购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所需公安防暴声光装备一批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OTC1510606
2、项目名称:深圳市公安局后勤保障处公安防暴声光装备一批采购
3、招标内容:远距离强声驱散器 数量: 4套
便携式充气照明灯 数量:50套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06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5年11月06日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1日09: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 ★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① 授权:投标人若不是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应同时参加同一品牌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制造商的投标,其代理商的投标按无效处理;如同时有两家或以上合法代理商投标产品全部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将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则以投标总价最低者为准,其余投标按无效处理。】
②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④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⑤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2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在执行项目过程中,能严格执行合同和投标承诺。
⑥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可分包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①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②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③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斐、黄旭红
联系电话: 0755-8294969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