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永吉县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永吉县服务项目采购由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和国家开发银行项目贷款资金;招标人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设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服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项目名称: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永吉县服务项目。
2.2服务项目内容(招标内容):约2476户棚户区改造征地拆迁服务以及安置住房建设或筹集、货币化安置、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和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服务。
2.3 服务资金情况:资金已落实。
2.4 建设地点:永吉县口前镇。
2.5 服务周期:25年
2.6服务项目采购控制价:8.8875亿元(含项目资本金及各项融资成本)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相关专业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能够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投融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采购项目),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
3.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超出服务项目采购控制价的报价招标人不予接受。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30日-2015年11月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由投标代理人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3)项目管理人员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7)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19日上午9时00分截止,地点为:永吉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会议室(永吉县口前镇吉桦路92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肆拾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同时提交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副本原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 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刘宇峰
电 话:0432-642383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市丰满区现代服务业基地611室
联 系 人: 王凯昕
电 话:0432-64656899
招投标管理机构:永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日 期:2015年10月30日
-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长春市公开招标公告
-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延边州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延边州服务项目变更公告
- 公主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公主岭市政府委托的住房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成交公告
-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延边州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吉林市服务项目预中标公告
- 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辽源市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吉林市服务项目预中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