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县检察院彩色数码文件印刷系统及扫描仪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XZC-15068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萧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萧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彩色数码文件印刷系统及扫描仪采购业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采购方式、付款方式、采购预算:
1、采购内容:萧县检察院彩色数码文件印刷系统及扫描仪采购 (具体技术参数及规格要求见附表)。
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彩色数码文件印刷系统一套,采购预算:34万元;
第二标段:扫描仪一台 ,采购预算:36.8万元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付款方式:在设备安装完毕,付合同金额的90%,一年内付清全部货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的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3)投标人须具有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资格;
4)所投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5)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可在生产经营范围内选择一个或两个标段进行投标。
2、本次采购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开标前现场审查,不提前资格预审,潜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供经有关部门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质量检测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查验原件、复印件盖公章留存),评委对相关证件终审评比,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取网上公示、不提前资格预审,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参加本活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萧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四、开标的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书》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3、开标地点:萧县招投标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6000元(按投标单位,不分标段),不接收现金缴纳。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中心账户。以到账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
单位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萧县支行;
账 号:185706636001;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六、采购单位、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萧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孙德志
联 系 电 话:13956866718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1、联系人:毛 杰 、 崔 家 春
2、电 话: 0557—5123966 5038993(传真)
萧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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