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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第十六等1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8:0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开封第十六等1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已由上级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对本项目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开封第十六等10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2.2 建设地点:开封市区及各县

    2.3 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纸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工程质量:合格

    2.6     期:单站进场后7天内完成全部施工(每超期一天,扣减该站改造工程款的5%)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内容

2.8 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开封第十六加油站、开封第十八加油站、开封通许中心加油站、开封杞县第三加油站、开封杞县金城大道加油站、

第二标段:开封县马头加油站、开封县大世界(第十九)站、开封兰考中心加油站、开封日南固阳加油站、开封兰考黄河路加油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相应的房屋建筑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低于15座油库(或加油站)施工业绩或承揽中石化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金额超过1000万元;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继续教育证(按要求需要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

3.3 中标单位在承建该项目时必须办理相关改造手续及经营手续。

3.4 中标单位必须负责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周边关系。

3.5 每个投标人只能报一个标段。

   4、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5 10 29 日至2015 11 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关证件、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资料;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高铁站南300米康宁路与和谐路路交叉口东威斯顿广场12楼招标代理部。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1000/套,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不接受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开封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电话: 0371-22288994

    招标代理单位: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寇先生   

      话:0371-23234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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