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苏州市广济医院(业主)、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6: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苏州市广济医院(业主)、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之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拟采购的以下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WK2015-G-114号

  2、招标货物名称:污水处理设备设计、施工及运营一体化项目一套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

  4、安装、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投标单位应关注医院土建进度,根据土建进度将设备送货到位并安装调试完毕。

  5、采购预算:1800000元

  6、报价币种:以人民币报价

  7、投标人投标资格要求:

  A、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在苏州市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

  (4)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C、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须加盖公司公章,原件备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复印件;

  (4)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5)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以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6)在苏州市有直属的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投标单位法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的劳务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需与投标当天参加的受委托人一致,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职工,提供劳务合同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保证明原件核实);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9、标书售价: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售后不退。

  10、标书发售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1月5日8:30~11: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11、标书发售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2、招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业主单位:苏州市广济医院(业主)、苏州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代建单位)

  联系人: 王震            联系电话:0512-65112770

  (2)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编:215005

  联系人:陈璐佳、吕兆莉

  联系电话:0512-69165615、69165617,0512-65153553 (FAX)

  13、购买招标文件汇款帐户:

  帐户: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苏州工行道前支行

  帐号:1102020209000295112

  14、答疑会召开时间:2015年11月6日9:30

  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5、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19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

  16、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13:30(北京时间)

  17、开标地点: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东区二楼开标厅)

  18、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苏州卫康招标网,敬请留意;和《苏州城市商报》上发布

  19、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监督电话:0512-68263758

  20、公示期: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2015年11月5日。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