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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硬盘克隆和手机恢复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国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7: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硬盘克隆和手机恢复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SZFCG2015G10131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永兴路3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235189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硬盘克隆系统1套和手机恢复系统1套及取证工作塔1套。(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到货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货物及安装调试要求。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书;5、所投产品生产厂商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人签字); 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企业简介。(以上资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付款方式要求: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支付项目总金额的90%,剩余10%项目款作为质保金,1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付清。

报名时间:2015102920151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2房间,邮编:053000)。

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免费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9日上午930

开标时间:20151119日上午930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0318-2993381   耿延峰 

2、项目商务部分: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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