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度专用维修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度专用维修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下述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0773-1541GNSC00384-2
二、招标项目: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2014年度专用维修检测设备政府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
A包:振动测试仪,1批;
B包:孔探(内窥镜)设备,1批;
五、合格供应商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5年10月30日至2015年11月05日09:0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1、经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相关资质证书;
6、非投标产品制造商须提供主要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质保承诺书(原件)
7、已成功实施的军、民航项目业绩证明文件。
注:以上第1、3、4、5、6、7项审查原件并收一张复印件(加盖公章);第2项收一张原件。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10:00。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写字楼20楼
电 话:028-84469198
传 真:028-84477537
联 系 人: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