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GLZFCG2015XY004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办发〔2015〕63号)文规定,现拟对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桂林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维修服务定点供应商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XY004 代理编号:YLGLG20154015-A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服务内容、数量、单位
A分标: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专卖店车辆维修服务(4S店) | 1 | 项 |
B分标: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小型车维修服务 | 1 | 项 |
C分标:
项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大中型客车维修服务 | 1 | 项 |
2 | 大型货车维修服务 | 1 | 项 |
具体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备法人资格,从事汽车维修,具有在桂林市区域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的供应商。
2、A分标投标人须获得品牌汽车生产厂家授权整车销售和维修服务许可;B分标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类或二类汽车维修资质; C分标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一类汽车维修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3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7311。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各分标金额均为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分标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8时00分至10时00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20日上午10时00分在广西桂林市财政局西城路办公点(桂林市西城路33号)桂林市政府采购办四楼开标大厅开标。
十、招标文件查询及下载网址: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gxyunlong.cn(广西云龙招标网)。
十二、业务咨询:
联系人:李贞、徐雪艳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十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2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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