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汕头大学医学院的委托,对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次采购经同意,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35-1500336N3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实验室仪器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人民币371.52万元整,资金来源:自筹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一 | 口腔教学仿真头模及配套设备 | 一套 | 322.52 |
二 | 高灵敏度化学发光成像系统 | 一套 | 49 |
超低温冰箱及其配套冷链监控系统 | 一台 | ||
生物样本库管理系统及其配套超低温冰箱冻存架 | 一套 |
注:1.详细技术参数请查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 投标人可选择个别包组进行投标,但必须对包组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包一、包二):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
3.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0月29日起至 2015年11月9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注:上午0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1月2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刘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20-87258495-303、301 电话: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 联系地址:
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邮编:
邮编:510075
开户行:建行广州永福支行
帐号:4400 1490 9070 5300 3335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