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荔浦县花篢镇大同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5年荔浦县花篢镇大同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备案编号:LPXGKZB2015-56)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局以桂财建﹝2015﹞33号文、桂环涵﹝2015﹞107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荔浦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荔浦县花篢镇大同村
投资规模:约250万元
要求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无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者,请于
4.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专职投标员应本人提交投标文件,并持专职投标员、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发布。
8.交易服务单位
荔浦县公平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电话0773-6987235
9.招标投标活动监督检查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
电话0773-7218613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荔浦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县荔松路 地 址:桂林市叠彩路6号5楼
邮 编:546600 邮 编: 541001
联 系 人: 兰主任 联 系 人: 覃丽莎
电 话: 13077638567 电 话: 2583851
备案机构:荔浦县建筑安装工程招标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