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应街道东南片区中心小学舞台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KXZJ-NB2015-067下应街道东南片区中心小学舞台设备采购项目
公告发布日期:2015年10月29日
根据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下应街道东南片区中心小学舞台设备采购项目的货物和有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KXZJ-NB2015-067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数量、规格及技术参数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规格及技术参数 |
1 | 舞台设备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需求部分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条件:
1、中国演艺设备协会认定的综合技术能力贰级及以上(须同时含舞台灯光、音响和机械专业)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认定的综合技术能力贰级及以上(须同时含舞台灯光、音响和机械专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06日,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2.1供应商直接登陆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15年11月06日17:00时前将投标报名函、法人授权书、招标文件工本费银行汇款底单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相关报名资料,发传真至本公司并电话确认,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0574-83033570。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4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并请按下述开户银行及帐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 名: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明州支行营业部
帐 号:33010122000453492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伍佰元整(RMB85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形式。转帐支票出票人、汇票申请人、电汇汇款人等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合作银行彩虹支行
账 号:81014101302093045 咨询电话:0574-88225170
5、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办法详见《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提交、退还暂行办法》。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
2、投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迟到和未履行报名手续的投标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
十、联系人
采 购 人:宁波市鄞州下应东南片区拆迁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574-83086875
招标代理: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
联 系 人:陈斌武、郑菊琴
电 话:0574-83033570 传 真:0574-83033196
十一、其他事项:投标人应予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