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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重】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6: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重】

项目编号:HTFWZB-2015-1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覃武军

项目联系电话:1597715167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兴业县水利局

联系方式:0775-37711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武军15977151678、0771-2264686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监理【重】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规计函[2013]7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5〕756号文《关于下达2015年广西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等水利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下达了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投资计划2943.55万元,项目法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人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第一次招标从2015年10月10日9时整开始发售招标文件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16时30分止,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所以本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报告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5]208号,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建设规模:金党水闸位于兴业县城隍镇荣华村附近武思江上游,距城隍镇约10km,水闸闸址以上集雨面积760km2,金党水闸正常蓄水位为105.4m,最大过闸流量为2317m3/s,工程规模为大(2)型水闸工程,工程等别为Ⅱ等,主要建筑物拦河闸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闸设计洪水标准为3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年一遇。

现状水闸枢纽建筑物主要由7孔拦河闸坝、消能设施、两岸连接建筑物、电站厂房、泵站等建筑物组成。

2.2 工程建设地点:兴业县城隍镇荣华村

2.3 建设规模:工程投资2943.55万元,其中监理费62.08万元。

2.4 招标编号:HTFWZB-2015-144

2.5 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兴业县金党水闸除险加固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拦河闸、消能防冲设施、两岸连接建筑物、水轮泵站等)、临时工程等施工监理服务。

2.6监理服务期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365天,自2015年12月10日至2016年12月9日,工程自开工之日起至完工验收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施工监理服务。

2.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一年)内在水利行业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证明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如下: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聘用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 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类(以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所填专业为准,下同)。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证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6.2为本工程服务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提供监理服务。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要有承诺总监理工程师不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监理服务的承诺(格式见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2015年11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 5678542、5539841、5559142;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打印件。上述打印件和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并提供上述证书原件审验。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包括项目名称)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5年11月16日18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转帐底单及到账收据和居民身份证等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等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提供上述原件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投标文件附收款人财务部门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复印件。

6.4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6.5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5年12月2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兴业县水利局  

邮编:537000  

联 系 人:谭工   

电话:0775-3771175  

传 真:0775-377117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汇春路4号金湖大厦7楼

邮   编:530022

联系人:覃工

电   话:15977151678、0771-2264686

传   真:0771-5508652

电子信箱:www.HT666666.com

                          

  

 

招标人:兴业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建设监理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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