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中药材水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29 14: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药材水肥一体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260020081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采购人:清河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渤海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6112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3119216
预算金额:140.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微喷、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安装施工能力的供应商;3、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农田节水灌溉项目供货及安装经历合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留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6)类似合同协议书原件(留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2015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中药材水肥一体化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5103260020081
项目联系人:王国卿
项目联系电话:0311-83999108
采购人:清河县农业局
采购人地址:清河县渤海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9-8286112
代理机构: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33119216
预算金额:140.1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5年11月19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5-10-29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5-11-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河县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微喷、滴灌等节水灌溉设施安装施工能力的供应商;3、检察机关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4、近三年(2012年10月1日至今)至少有一项农田节水灌溉项目供货及安装经历合同;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有意向的供应商须持以下证件原件到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留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留复印件)(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留复印件)(5)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复印件)(6)类似合同协议书原件(留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留复印件)
采购数量:1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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